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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東大B4國文課講義資料:烏臺詩案之始末


烏臺詩案之始末
報告人:資料處理科 二年一班 柯永誠

前言:
表一:5W1H
Who

Where

When

What

Why

How



一、               緣起:
熙寧變法
熙寧變法,又作王安石變法熙豐變法,指北宋大臣王安石推動的、並由宋神宗推行的新政,旨在消除北宋建國以來積弊的一場改革。新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庫的收入,但是在施行過程中對人民造成了很多額外負擔,並遭到保守派舊黨的激烈反對,造成了新舊黨爭。新法最終一度被廢除,但一些好的措施最終還是保留了下來,直至宋亡。

北宋中葉以後,內部方面,政府官員數目持續膨脹:真宗景德年間(1004年-1007年)內外官已達一萬多人,仁宗皇祐年間(1049年-1053年)達兩萬多人,「十倍於國初」,導致冗官、冗費激增。執政大臣多「榻茸常材,斗筲小器」,而「班僅庶僚,非有殊跡,亦被橫賜」,保守主義盛行,不得不與豪強地主妥協,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土地兼併令農民轉職軍旅,使得軍隊人數激增。北宋初年給予軍、公人員極大優惠和特權,可免除差役賦稅。對外方面,對西夏等國的戰爭仁宗慶曆年間(1041年-1048年)軍隊人數是一百二十五萬九千人,使得軍事費用增加,「養兵之費,在天下據七八」。將不專兵和軍紀不明,使宋軍嚴重缺乏訓練,終日「遊戲於廛市間,以鬻巧誘畫為業,衣服舉措不類軍兵」,「衛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給糧,不自荷,而僱人荷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歲入達一億一千六百一十三萬之巨,官費、軍費等支出卻達一億二千零三十四萬,很明顯是入不敷出;使得國庫空虛,人民生活壓力更加沉重。真宗朝有李順張余等領導益州賊亂,之後持續爆發小規模的匪亂,「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強如一火」。

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為始。」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同年二月,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學士范鎮認為,實行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與多取,猶五十步與百步」。七、八月間,范純仁上書神宗,公開指責安石「掊克財利」、舍「堯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呂誨上書彈劾王安石巧詐,說他「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一次宋神宗和文彥博討論變法之事,神宗說:「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與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三封長信——與王介甫書〉責難王安石「財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置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今介甫為政,盡變更祖宗舊法,先者後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毀滅之,棄者取之,矻矻焉窮日力,繼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為政,首建制置條例司,大講財利之事,又命薛向均輸法,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於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或所見小異,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輒艴然加怒,或詬罵以辱之,或言於上而逐之,不待其辭之畢也。明主寬容如此,而介甫拒諫乃爾,無乃不足於恕乎!」;列舉實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則寫了〈答司馬諫議書〉回覆司馬光:「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後來司馬光與王安石完全決裂,司馬光辭官隱居洛陽、專心撰寫《資治通鑑》。

表二:熙寧變法具體改變內容
經濟方面
制置三司條例司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市易法
軍事方面
保甲法裁兵法置將法保馬法軍器監法
教育方面
太學三舍法貢舉法

罷新法
元豐八年(1085年),支持變法的神宗病逝。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司馬光執政,盡廢新法,蘇軾范純仁等人皆曰不可,溫公執意而行,「熙寧變法」以司馬光的「元祐更化」結束。不久王安石在南京病死,同年九月,司馬光病逝。史載王安石退居金陵時「聞朝廷變其法,夷然不以爲意;及聞罷助役,復差役,愕然失聲曰:『亦罷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終不可罷也。』」元佑元年二月,罷青苗法。到了三月,范純仁以國用不足,請復之。八月,司馬光奏稱:「散青苗本為利民。」
蘇軾在反對免役法時說,「自古役人之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穀……行地之必用牛馬,雖其間或有以它物充代,然終為天下所可常行」;還說「士大夫捐親戚棄墳墓,以從官於四方者,宣力之餘,亦欲取樂……若廚傅蕭然,則似危邦之陋風,恐非太平之聖觀」,但是後來蘇軾又認為免役法確實可行,他在《與滕達道書》中承認,「吾齊新法之初,輒守偏見,至有異同之論。雖此心耿耿,歸於憂國;而所言差謬,少有中理者……回視向之所執,益覺疏矣」,十餘年後元祐更化時,蘇軾反對司馬光廢除免役法,他說「專欲變熙寧之法,不復較量利害,參用所長」。
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在宣仁太后主導下,致力於恢復祖宗舊制,「凡熙寧以來政事弗便者,次第罷之」。支持變法者被稱之為「元豐黨人」,反對變法者被稱之為「元祐黨人」。宣仁太后死後,哲宗親政,隨即廢除舊法,恢復神宗的新法,從此宋朝進入了黨爭的泥沼,不可自拔。

二、               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的起因是蘇軾不贊成王安石的變法,便多次上書宋神宗,他對神宗的上書中表明自已的立場,不贊成變法,且請求神宗立馬制止變法。而神宗當時已經嘗到了變法帶來的一些甜頭,所以並沒有對蘇軾的上書採取意見。蘇軾見上書未果,便希望離開這個朝野政壇,便請求外任。獲得批准後,他先是在杭州做了通判,三年後,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蘇軾在由徐州調往湖州之時,向宋神宗寫的壹道謝表——《湖州謝上表》,而這上表也並不是什麽大事,無非就是說自已過去這麽多年並沒有什麽政績,最後又再敘皇恩浩蕩,本來也沒有什麽,無非就是例行公事說了壹些客套話而已。然而蘇軾卻在上表中加了幾句自已發的牢騷話,說了幾句自己的坎坷遭遇,把平時心中憤慈見諸文字,表示對現在的朝政十分不滿。而這些牢騷話被有心人拿來大做文章,其中有後禦史中丞李定,禦史舒亶、何正臣等人。他們摘取了蘇軾上表中的壹些句子,又收集了壹部分在此之前所作的『牢騷詩』,以此為據,將蘇軾按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而這便是烏臺詩案的起因。

當時有文字獄,但並沒有像蘇軾這般嚴重,倒並不是說蘇軾寫過多少對時政不滿的詩文。其中有壹個原因是蘇軾的性格使當時在朝的不少人對他心有不滿。還有壹個原因便是當時的蘇軾已經代替歐陽修成了文壇領袖,所以他的詩作影響力、傳看度都很大,很容易煽動當時的文人學子,所以有部分人對蘇軾很忌憚。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不管他的詩是言外有意,還是言外無意,都能被人找出影射的問題出來,他們用這些看起來很牽強的言外之意上書彈核蘇軾。

《山村五絕》:『贏得兒童語音好,壹年強半在城中』是在暗諷青苗法
《山村五絕 其三》:『豈是聞韻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在暗諷鹽法。
《八月十五日看潮》:『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是在暗諷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

而上述這些詩文蘇軾也確實承認了有音諷之意,隨後李定便向神宗上告案情的進展,表明蘇軾已全部承認。神宗聽後大怒,他認為這案情絕對不止這麽簡單,他斷定蘇軾還隱瞞了更大的秘密,便問李定可曾對蘇軾用刑,李定說蘇軾是文壇領袖,且名望很高,他的言辭很容易煽動人心,為避人言,所以未曾用刑。神宗神宗大怒,命禦史臺嚴加審查,一定要查出所有人。

之後便查出了司馬光、範鎮、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人有收藏蘇軾暗諷的詩文。而王珪、李定等是打算用這件事來將蘇軾處死的,但神宗壹時不定,因為宋太祖有誓在前,若非是叛逆謀反罪,壹率不得誅殺大臣。

而這個時候,人心便顯露出來了。那些平時與蘇軾交好的,且相互間引為知已的保守派大臣在蘇軾入獄期間,幾乎沒有壹個人替他求情。反倒是那些他們口中稱之為“奸邪”、“小人”、“新進”的那些變法派大臣,紛紛上書為蘇軾求情。這不得不說真是諷刺,但也說的通,雖然當時蘇軾與朝野很多人的政見不合,但也僅僅只是政見不合而已,私下卻並無恩怨。

由於當時很多人為蘇軾求情,甚至還驚動了當時已經病重的曹太後,所以案件的結果並不如王珪所期望的那樣,只是被貶黃州。在烏臺詩案之前,蘇軾是被神宗提名的下任皇帝的宰相,且政績上均有不俗的表現,任過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等。而此時蘇軾在詩詞上的大致風格是那種大漠長天揮灑自如,而其在取材、內容上則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在烏臺詩案之後,其作品便少有那些致君堯舜的超逸,反倒是多以寫自已對人生的感悟,對自然的敬畏,對天地萬物間的淡泊。而到了晚年,其淡泊曠達的心境就越來越明顯,壹承黃州時期作品的風格,收斂平生心,我運物自閑,以達豁然恬淡——漸老漸熟,乃造平淡。

三、               世事壹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
在此之前,蘇軾是壹個推崇儒家學說的儒門子弟,那時的他希望在仕途上取得成就,他渴望實現自己的人生抱負。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會責任感,他深切關注百姓疾苦,甚至在神宗極力提拔他時,他卻提出外任,於是便去了鳳翔,而當時蘇軾給神宗的理由便是只有接近百姓,才能了解百姓最需要什麼。那時的蘇軾甚至還渴望在沙場上一展雄威,“鬢微霜,又何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

而烏臺詩案之後,蘇軾突然變了,他再也不是那個對仕途、對人生有著遠大抱負的蘇軾了,他變成了蘇東坡。此後他的文筆從尖銳、憤怒、緊張變成了光輝溫暖、親切識諧。他不再執著於“奮力有當時志世”而是“小舟從此逝,江海寄余生。

所以當他遨遊於赤壁之時,面對“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發出“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茍非吾之所有,雖壹毫而莫取”的感嘆,便也可被世人所理解。他飄然獨立,只願做壹只孤鴻:“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面對起起伏伏的人生,終於能夠風輕雲淡的說出:“也無風雨也無晴”

蘇軾初貶黃州,生活過的極其糟糕,而且他當時的身份只是壹個“貶黃州任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事”的欽犯,家境非常困難。還好當時的黃州太守是壹個性格正直的好人,加上他非常欣賞蘇軾的才華和為人處世的風格,於是便將城東壹塊五十畝左右的土地劃給蘇軾,讓他在此開墾躬耕。而後來他便將這塊地取名為『東坡』且自號東坡居士。至此,那位壹心想實現人生抱負,想在仕途上有所成就的蘇軾離我們遠去,而那位在自然山水、天地萬物中感悟人生的蘇東坡便向我們走來了。



四、               相關詩句:
湖州謝上表

臣軾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於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訖者。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顧惟何人,亦與茲選。臣軾中謝。
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
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令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藉資而顯受。顧惟無狀,豈不知恩。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
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小民。
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能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無任。

蒙皇上厚恩,將臣差往徐州,已於本月二十日到任。湖州風俗富裕安定,在東南地區號稱無事之州。山清水秀,本是朝廷優待賢才的地方。我算什麼人?居然獲得如此厚愛,臣蘇軾先此致謝。

臣蘇軾性情鄙陋,名聲政績都微不可言。議論迂闊粗疏,學識淺陋。每個人都有一技之長,而臣卻無任何長處。受先帝的誤寵,提拔到三館任職,蒙陛下的信任,交給兩州去管理。

臣不是不想努力奮進,報答君恩,只是才力有限,有過無功;法令俱在,臣即使再勤勞也是於事無補。臣的罪過多得很,自己也很清楚。臣憑什麼能越次擔任名邦之職呢?全都是因為遇到了陛下,用人不求其才能具備,表揚好的也能包容不好的。

臣知道自己迂腐不識時務,難以與新進之人共同進步。皇上知道臣年老不會多生事端,或許能保全一方百姓,所以讓臣到湖州任職。

臣之前在杭州時,就喜歡江南的風土之美,在江湖中像魚鳥一樣悠然自得,當地百姓也很聽從臣的教導。既然到了此地,臣怎敢不恪盡職守,奉公守法,上以推廣朝廷的仁義,下以滿足父老百姓的願望。臣無能。

獄中示子由

序篇
一作:予以事系御史台獄,獄吏稍見侵,自度不能堪,

死獄中,不得一別子由,故和二詩授獄卒梁成,以遺子由。

其一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
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
與君世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

其二
柏台霜氣夜淒淒,風動琅璫月向低。
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後牛衣愧老妻。
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詩序一作:予以事系御史台獄,獄吏稍見侵,自度不能堪,死獄中,不得一別子由,故和二詩授獄卒梁成,以遺子由。

兩首詩都表達了對家人的掛念,第一首通篇都是寫給弟弟蘇轍的,尤其吐露出濃濃的手足深情:身逢盛世,身為微臣的自己卻愚蠢地自蹈死地。中年殞命,算是提前償還了前生的孽債,但是一家老少十多口人,從此就要拖累弟弟來撫養了。一死何足道哉,到處的青山都可以埋葬骨骸,只是當年與弟弟相約夜雨對床的盟誓再也無法實現,此後夜雨瀟瀟的時刻,子由只能獨自傷心了。但願與子由世世代代都做兄弟,把未了的因緣付諸來生!

蘇軾與弟弟蘇轍不僅在文章創作方面同列"唐宋八大家",現實中更是手足情深,他們有感於唐代詩人韋應物"寧知風雨夜,復此對床眠"的詩句,相約異日功成身退、對床而眠,共享閒居之樂。此時蘇軾自料將死,不免感慨昔日願望,與此同時,"與君世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的期望更是感人至深。

第二首是寫給妻兒的,表達對妻子兒女的思念以及對自己的傷懷,除此之外還有對身後事的囑託,"柏台霜氣夜淒淒,風動琅璫月向低",這二句描繪出月光下御史台監獄陰森的側影。漢代御史台多種柏樹,所以又稱柏台(見《漢書·朱博傳》)。琅璫,指屋檐下系的鈴鐸。詩人在不眠的寒夜,想到自己在劊子手屠刀的陰影之下,心中充滿了驚駭之情。

"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一聯可圈可點,是蘇軾善用比喻的體現,表達出作者心如鹿撞,命運似雞的心情,也是其詩歌的一個重要特點。

最後二句:"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作者在這裡自注說:"獄中聞杭湖間民為余作解厄道場者累月,故有此句"。當年蘇軾由京官外放,首先就到杭州任三年通判(地方副長官),在任期間,大有功德於杭州人,因此杭州人民思之不已,為他作道場累月,給了很大的精神安慰。
五、               結語
首先,烏台詩案是一場文字獄,被告是中國的大文豪蘇東坡,因其詩詞的字裡行間內透露著藐視朝廷的意思,新進派們發起了運動,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最終蘇軾並沒有被處以極刑,而是被再次貶官流放,從湖州流放至黃州,但為蘇軾求情者均有所牽連,如駙馬王詵、蘇軾的弟弟蘇轍等。

其次,烏台詩案之所以出現這種結果,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蘇軾作為北宋時期的大文豪,有許多人欽慕蘇軾的文采,就連新派的變法者王安石,對蘇軾都抱有深深的惜才之心,王安石也曾上書宋神宗希望不要對蘇軾處以極刑。除此以外還有宰相、曹太后等多人勸阻。
第二、宋神宗本人也並不贊成處斬蘇軾,在烏台詩案的處理上,宋神宗本意也是希望給其一個教訓即可,並未曾想取蘇軾性命。
第三、宋太祖留下來的祖訓,除了出現叛逆造反的大臣以外,朝廷不斬大臣,蘇軾雖然是一代大文豪,但他同樣也是宋神宗時期的一名大臣。

從烏台詩案可以看出,北宋朝廷的刑罰整體而言還是較為寬鬆的。


表三:九宮格主題重點表
1背景
1.      蘇軾為當時的後進
2.      主考官:歐陽脩
3.      王安石熙寧變法
2新舊黨爭
新:王安石
舊:蘇軾、歐陽脩、司馬光等人
文字獄
3蘇軾因到任後上書湖州謝上表,被朝中大臣加油添醋後,而被神宗判定處死
(後來於10798月左右入獄,被關押103)
8與烏臺詩案有關的作品:
1.      湖州謝上表
2.      獄中示子由
烏臺詩案
4文章被彈劾
à山村五絕
à八月十五日看潮
7影響:繼歐陽脩文風成為當時的大文豪
6影響:蘇軾晚年風格大變,由早年的豪放派改為漸老漸熟,乃造平淡
5宋太祖遺留祖訓
除出現叛逆造反之大臣外,不得隨意斬殺朝廷大臣,
以及在當時太皇太后曹氏、王安禮等人出面力挽,神宗動心,蘇軾終免一死。




附錄:北宋朝帝王年表

表四:北宋朝帝王年表
帝王
即位元年
退位末年
(北宋)太祖
960
976
太宗
976
997
真宗
997
1022
仁宗
1022
1063
英宗
1063
1067
神宗
1067
1085
哲宗
1085
1100
徽宗
1100
1125
欽宗
1125
1127


參考資料:請Google「小柯 台中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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